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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REACH認證
歐洲REACH認證
【概述】
REACH其實是歐盟的一個化學品法規,英文名叫(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取單詞的首個字母組合而成,被大家習慣叫為REACH法規《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
此標準要求任何一種年使用量超過1噸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在商品中的含量不能超過總物品總重量的0.1%,否則需要履行注冊、通報、授權等一系列繁瑣的義務。
【內容】
REACH法規規定進入歐盟市場化學品和其它有形產品的生產商和進口商負有以下義務:
(一)注冊
(整理并提交包括產品所含每種化學物質測試數據在內的詳細報告。)
REACH法規中,化學物質的注冊范圍主要包括:
1. 數量≥1噸/年/人的獨立存在的物質或配制品中的物質;
2. 上游供應商中未注冊的含量(重量比)≥2%且總量≥1噸/年/人的以單體單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單體或其他物質;
3. 總量>1噸/年/人且正常或可合理預見使用狀態下會有意釋放的物品中物質(substances in articles);
4. 總量>1噸/年/人,化學品局有理由懷疑會從物品中釋放且這種釋放對人體或環境有害的物品中物質,化學品局可要求注冊。
(二)評估
(評估產品所含每種化學物質的安全系數。)
評估的內容有:
1檔案評估是核查企業提交注冊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2物質評估是核查該種物質是否需要企業提供進一步的信息。
3評估主要包括檔案評估(Dossier Evaluation)和物質評估(substance Evaluation)。
(三)授權
根據REACH法規第58條滿足以下條件的物質可能會被加入到附件XIV中:
a)根據67/548/EEC(就是現在的CLP法規),符合1類和2類致癌物分類標準的物質;
b)根據67/548/EEC(就是現在的CLP法規),符合1類和2類致畸物分類標準的物質;
c)根據67/548/EEC(就是現在的CLP法規),符合1類和2類生殖毒性物質分類標準的物質;
d)據本法規附件XIII規定的標準屬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的物質
e)據本法規附件XIII規定的標準屬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的物質
f)物質諸如那些具有內分泌干擾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但不符合(d)(f)兩項的標準,同時有科學證據證明對人類或環境引起嚴重影響的物質。
【SVHC】
目前的REACH檢測,實際上主要是對高度關注物質(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的檢測。這些高度關注物質(SVHC)是按照REACH法規第57條款確定出來的。截止目前正式公布的候選清單中包含138項SVHC物質。
SVHC第一批清單(14項)于2008年10月28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二批清單(13項)于2010年1月13日和2010年3月30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三批清單(8項)于2010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四批清單(8項)于2010年12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五批清單(8項)于2011年6月20日和2008年10月28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六批清單(20項)于2011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七批清單(13項)于2012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八批清單(54項)于2012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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